行事钞集僧通局篇第二

2025-05-21 01:29

亦名:集僧通局篇

资持记释云:“释集僧篇。案下分题。集僧即目能集,谓作相轨度;通局即召所集,谓约界用人。是则集僧不收通局,通局得兼集僧。此即羯磨篇中三四两缘合为一篇耳。又解,集谓能集,即是轨度;僧属所集人,即下用僧分齐。通局目所集处,即下界之分齐。并如文中。古记并云,标宗是僧体,集僧已下明僧用。此由不识僧体,故此妄判。且业疏广明僧体,正取四人假用,何尝以戒为体?用彼决此,不攻自破。故今科判,迥异前修,标宗止是劝学,集僧已下,始明行事。‘若尔,钞文无处明僧体耶?’答:‘此篇下科用僧分齐有文明体,如后所辨。’”(事钞记卷四·一·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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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弥十戒境量
略教结犯
残宿一异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如来无所著等正觉
同戒义
偷形三种
佛亲自看病比丘
不痴毗尼释名
衣缠颈白衣舍戒缘起
自言治缘起
沙弥出家受戒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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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入三藏戒与木叉不列
如来制戒为法久住
[口*翕]食戒开缘
偷夏
佛衣量
顾视白衣舍戒缘起
衣故不说净犯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