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1 15:04

【取】取著所对之境界谓之取。爱之异名也。又为烦恼之总名。《成唯识论》八曰:‘取是著义。’《大乘义章》卷五曰:‘取执境界,说名为取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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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因
十二有支还灭门
一心四境
解脱身
同事摄
相缚
故思所造业
生有
十二有支流转门
一心
解行相应
同事因
计度分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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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