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差某

2021-01-04 06:18

刘差某(其兄向王姓者说)

【原文】顺治壬辰,江宁役刘某,往江北拘人,拘至收禁,须十余金可赎。囚云,我有一女,汝嘱我家卖之。刘诺,过江与其妻商议,卖得二十金,尽付焉,刘竟自取。囚知之,一恸而卒。旬日刘病,自言,囚在东岳诉我,我舌将为铁钩钩矣。须臾舌出数寸,七窍流血而死。[按]公门正好修德。若刘差者,会见其入三途矣。

【译白】清朝顺治壬辰年,江宁衙役刘某,往江北拘捕人,押回关入狱中,须十多两银可赎出。囚犯说:“我有一女,请你告知我家人把她卖了来赎我。”刘某答应了,便过江与囚犯妻商议。其妻卖女得二十两银,都交给了刘某。而刘某竟然私自侵呑。囚犯知道后,因悲伤过度而死。十多天后,刘某得病,自言自语地说:“囚犯在东岳大帝那里告我,我的舌头快被铁钩钩了。”一会儿,其舌伸出几寸长,七窍流血而死。[按]公门当差,正好修善积德。而刘某却借机作恶,只能去三恶道了。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刘差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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