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身第一

2021-01-07 07:51

【原文】不敢以父母之遗体陨节败名,令人不齿。不敢以父母之遗体少年斫丧,多病早夭。不敢以父母之遗体显犯王法,身投宪网。不敢以父母之遗体上干天谴,福禄倶消。不敢以父母之遗体造绝嗣因,斩焉无后。(五条◎初以名寿言,次以国法言,末以果报言。

【译白】不敢以父母赋予之身体,做有损道义之行为,败坏名誉,令人不齿。不敢以父母赋予之身体,年纪轻轻尚未发育成熟,便贪淫好色,损坏身体,多病早夭。不敢以父母赋予之身体,触犯国家法令,被依法惩处。不敢以父母赋予之身体,做伤天害理之事,受上天惩罚,使原有福分前程全被勾销。不敢以父母赋予之身体,造下绝嗣恶因,断子绝孙。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守身第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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