嗣法

2025-05-20 06:13

禅林用语。指嗣续法统。又作传法、嗣续。释尊传法予摩诃迦叶时,曾嘱付(大五一·二○五中):“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将付于汝,汝当护持。”此一法统延续至今日,而世代嗣续之,称为嗣法。广义言之,则泛指弟子承受其师之教法,并成为其后嗣者。此一后嗣者通常称为法嗣。一般师资(师徒)相承时,必由为师者授予嗣书,以作嗣法之证明;然受嗣书之弟子必限于出家之僧人。[备用清规卷一嗣法师忌条、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日用条、禅林象器笺丛轨门] p5396

上一篇:嗣如 下一篇:呜噜捺啰叉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王梵志诗集
梵福
着法
父母恩重经
因顺余力
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
五轮际
迷妄
慈地比丘
定国寺
续日本高僧传
朱轴
受明灌顶
蒲室集
三种至教
合干
云岩竖起扫
四种发心
如来藏经
见莲观自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