俱有法

2025-05-20 06:19

又作共有法。单称俱有。同时存在为一类聚而互不相离之关系法。如心王和心所、地水火风之四大、生住异灭之四相、得与所得等皆为俱有法。俱有因皆为俱有法,非俱有因者犹有俱有法。俱舍论卷六(大二九·三○下):“诸由俱有因故成因,彼必俱有;或有俱有非由俱有因,故成因。”[俱舍论光记卷六、俱舍论宝疏卷六] p4028

上一篇:俱有依 下一篇:俱利迦罗龙王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羊宫
忿怒月黡菩萨
戏曲
阙本经
先喻
四明
不增不减
琵琶
六师外道
自叙
五门禅
比丘入众五法
回头是岸
心光
都文
清泷权现
像化
四不寄附
了义
注维摩诘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