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法院

2025-05-20 06:38

(杂名)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:太平兴国五年,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。中设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正义堂,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。八年改为传法院。

上一篇:传供 下一篇:传法灌顶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掘伦
生灵
弥伽释迦
八叶莲台
闇心
死期
大云请雨经
三事衲
二无我
眼目
普济寺
欲流
普贤菩萨行愿赞
高世耶
十如
值遇
理窟
除盖障院八菩萨
集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