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自相相违因

2025-05-20 06:51

(术语)因明四相违因之一。宗法由有法与法之二语而成,声之语为有法,无常之语为法。其有法与法各有意许与言陈之二者,其言陈云自相,其意许云差别,今为法之言陈,故云法自相,然立者所说之因于所立之宗法中,法之自相相违反对,谓之法自相相违因。例如所谓声为常,所作性故,如虚空(同喻)如瓶等(异喻)。所作性之因不转于同品之常,而转于异品之无常,故相违法之自相之常,而反生成立无常之过也。见因明入正理论。

上一篇:法有我无宗 下一篇:法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敢曼
宝天比丘
中实
真假八愿
摩利室罗
枯木禅
婆罗波提
与果
释迦氏谱
三悔法
理致
宝处三昧
大空
废权立实
唯识法师
法华玄义释签
问话
略三宝
四十一位
转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