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

2025-05-20 07:09

系就认识之主观,与被认识之客观(对象)之关系而言。佛教中,称主观为“识”,客观为“境”。以说明两者相接的关系而展开之体系,即唯识学。(参阅“唯识”4424) p5917

上一篇:认贼为子 下一篇:诫疑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自性唯心
光明念诵
耆婆天
非时食
称赞七佛名号功德经
爱见
宗通说通
千叶莲华
修禅寺
白衣
木栾子
学无学
鸣钟
五怛特罗
异喻
舍利弗阿毗昙论
来迎引接愿
五眼
生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