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着

2025-05-20 07:11

谓执取所对之法,贪着而不舍离。此乃凡夫之境界。凡夫视心外之对象为实有,又于己身执著有“我”、“我所”,此皆执于“我”而起之作用。以此取着而生贪欲,有贪欲则为生、老、病、死等一切烦恼所系缚而不得解脱。[大乘起信论(真谛译)] p30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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