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丧

2025-05-20 07:13

丛林中掌理葬仪之职称。执掌该类事宜之僧人,分为主丧、丧司二职。主丧又称丧主,为治丧事宜之总负责者,指挥一切有关事务;丧司之位在主丧之下,须熟悉丧仪法规,以引领葬仪依法行事。[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迁化条] p3082

上一篇:典座虫生 下一篇:典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昆仑山
十一种月喻
轻毛
龟毛兔角
天女形
菩萨行有四难
绘卷
般若学
道服
十号
护法论
三大愿
四身
无罗叉
愿波罗蜜菩萨
石钟山石窟
毕俊辉
法华八叶
十无学支
机教相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