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帐

2025-05-20 07:30

(故事)唐会要曰:旧制僧尼簿,三年一造其籍。一本送祠部,一本留州县。又开元十七年八月十日,敕僧尼宜依十六年旧籍,则僧尼供帐始于此耳。僧史略曰:唐文宗太和四年正月,祠部请天下僧尼具名申省,以凭入籍。入籍造帐,自太和始也。

上一篇:僧祐 下一篇:僧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八秽
二食
悟禅
鬼黏五处
庾岭
胜敌毗沙门
跋陀罗迦卑梨耶
约教约部
夏安居
思食
室洒
岳林寺
烦恼藏
圆信
爱鬼
始士
阿湿婆恃
法衣
法性
阿育王一子一女出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