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有力不待缘

2025-05-20 07:55

为华严宗所立“因六义”之一。系依准唯识宗“种子六义”中之“性决定义”而立。即诸法缘起之“因”,具有引生果之全部力用,而不须借他缘之助力以引生果,称为有有力不待缘。以如来藏而论:有,指如来藏之体不变;有力,则指其体不变而能随缘显现诸法,恰如净镜之显现万象;不待缘,乃指如来藏之体不变而能引生诸法,系以其“因”为全有力,故不须借助他缘之力。盖诸法具有空、有二义,真如本体随缘而显现诸法,是为“有”之义,故谓之有有力不待缘。[十地经论卷八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、华严五教章卷四](参阅“因六义”2272) p24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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