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法

2025-05-20 08:04

因明用语。为“离作法”之对称。又作随伴。略称合。因明论式中,举示同喻(由正面说明之例证)之体时,结合宗(命题)与因(理由),以确立宗义之作法。例如于“声无常(宗),所作性故(因),诸所作(因同品)皆无常(宗同品),犹如瓶等(同喻)”之论式中,于同喻,结合因之“所作性”与宗之“无常”,凡有因义之处,必有宗义附随。此合作法以“先因后宗”为定则(异喻则是先宗后因),即以既知之因,立论未知之宗,以为推论之顺序。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(大四四·一○九下):“母牛去处,犊子必随;因有之处,宗必随逐,此为合也。”[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三](参阅“先因后宗”2187、“先宗后因”2188) p2266

上一篇:合字法 下一篇:合身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娑罗迦邻提
当位即妙
旃遮摩那
集类智
无相福田衣
割缕净
衲衣十利
当来导师
瓦器金器
圣因寺
七塔寺志
秘法
别拣五位
垂示
缅祇园
念珠
六根食
当分跨节
缘已生
道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