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生根本业道

2025-05-20 08:21

【杀生根本业道】 p1007

俱舍论十六卷十一页云:有起加行、定欲杀他,而与所杀生俱死、或前死,亦得根本业道罪耶?颂曰:俱死及前死、无根,依别故。论曰:若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时命终,或在前时;彼定不得根本业道。故有问言:颇有杀者,起杀加行,及令果满,而彼不为杀罪触耶?曰:有。云何?谓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死前死。何缘如是?以所杀生,其命犹存,不可令彼能杀生者,成杀罪故。非能杀者、其命已终,可得杀罪。别依生故。谓杀加行所依止身、今已断灭。虽有别类身同分生;非罪依止。此曾未起杀生加行,成杀业道;理不应然。

上一篇:杀生等流果 下一篇:唯是一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六二缘经证
漏随顺
六欲天受妙欲境
如病
别解脱律仪异名
过去言依
四种业
自在常住能生世间不得成立
小法
第一无明与其能引所引缘起作等起缘
现等觉甚深
不轻法师
八种识
恶取空者
出灭定时触三种触
轻安觉支与舍觉支
五种宣说广大果利益
解脱知见论
识食
化身差别有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