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益

2025-05-20 08:28

(杂语)和尚先有所与,复请余分,谓之请益。其法,学者若愿请益,则先禀烧香侍者,侍者通于住持,若允,则因住持之指挥,定时。多为定钟后。侍者于方丈秉烛烧香,引入参学者而出外,或依住持之命,立于椽之左。参学者于当面问讯烧香,大展九拜,收具进云:某为生死事大,无常迅速,伏望和尚慈悲,方便开示。肃而侧立,以闻垂诲。或胡跪,或坐,依住持之指挥。开示了。复烧香大展九拜,是谢因缘也(住持之开示曰因缘,谢开示也)。免则触礼三拜。次于室外向侍者触礼一拜而归寮。见僧堂清规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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