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尘

2025-05-20 13:17

自认识作用而言,为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摄取之对象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尘,又称六境。凡夫以为六尘皆在于内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六祖坛经(大四八·三五七上):“分别一切法,为外尘相。” p1876

上一篇:外道禅 下一篇:外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圣果
加持身
如来铄乞底
食时
浴室
镇将夜叉法
那吒析骨还父
随转心
仪晏
西溪梵隐志
马祭
外道三宝
四道场
洞山果子
分别智陀罗尼
顶相
尽净虚融
高峰原妙禅师语录
密云禅师语录
可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