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可轻

2025-05-20 13:37

指四种不可轻忽、轻视之力量。杂阿含经卷四十六载,佛陀曾对波斯匿王宣说四不可轻之理,即:(一)太子年岁虽小,然有朝一日成为国王,权柄无限,故不可轻。(二)蛇子之躯体虽小,然所含毒性能杀人,故不可轻。(三)小火虽微,然蔓延扩展,能烧山野,故不可轻。(四)沙弥虽小,然随年事之增长而修持,终能得圣道而有神通,为世间最不可轻之力量。[大智度论卷二十二] p1660

上一篇:四不可说 下一篇:四不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挟善趣求
海幢比丘
普度
通奇
吠陀
寂知指体
鸡贵国
茶状
圣因寺
长房录
生死缚
六句义
真俗不二
余流
库头
胜三世明王
演若达多
波罗夷
功德品
归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