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事不可久保

2025-05-20 13:42

据出曜经卷二无常品之二载,有一妇人因丧子而忧恼失意,遂至佛前请示,佛即以四事告之,以阐明事物之不可久保。即:(一)常必无常,世间万相皆属无常,纵使如万劫之久、铁石之坚、须弥山之高、大海之广,终必为无常所坏灭。(二)富贵必贫贱,世间之事,盛必有衰,盈必有亏,此乃必然之理。(三)会合必别离,人生在世,离必有会,合必有离,此乃自然之理,非人意所能为。(四)强健必死,人处于世,有生必有死,此乃常理,身体虽强健,然终归要坏灭。故世间一切事物皆不可久保。[增一阿含经卷十八“四意断品”、法句譬喻经卷一无常品] p17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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