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不与取

2025-05-20 13:58

【重不与取】 p0869 瑜伽六十卷二页云:复次当说不与取等,由其事故,轻重差别。余随所应,如杀应知。复次若多劫盗;名重不与取。如是若劫盗妙好,劫盗委信,劫盗孤贫,劫盗佛法出家之众;若入聚落而行劫盗;劫盗有学、或阿罗汉、或诸独觉、或复僧祇、或佛灵庙、所有财物;如是一切、由其事故,名重不与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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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无别真如
无明漏
择法常委
无常所作众苦
有余依地
于怨害有情所修无常想
二十二根有无异熟等分别
离增上慢
堕钵中
世俗上座
平等性智
无待大悲
五事有所缘无所缘等分别
方便差别有二种
五事界处摄非界处摄分别
等流无记
四种随转供事
所取
无漏智
于一切处所不作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