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根于二处增上

2025-05-20 15:04

【命根于二处增上】 p0814 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二卷十一页云:命根于二处增上。一、令说有根,二、令根不断。命根若在;可说有根,及令诸根相续住故。有说:命根,于四处胜。一、续众同分,二、持众同分,三、护养众同分,四、令众同分不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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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生唯许舍受相应
劫初有情
自证分
后得无分别智有五种
无动乱
寿不随心转
所缘有对
有余滓身无余滓身
触对变坏非一切遍
八十九沙门果
正行
六种理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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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愤发轻微
不净想转时四想随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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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界有对与所缘有对作顺后句
相应法
如实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