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译四例

2025-05-20 18:17

指翻译佛经之四种原则。依翻译名义集卷六唐梵字体篇所举之四例,即:(一)翻字不翻音,如诸经中之咒语,字为汉字,音则为梵音。(二)翻音不翻字,如华严经中之“卍”字,字为梵体,音则以汉字之万字音翻之。(三)音字俱翻,如经文中之音与字二者皆以汉音、汉字翻之。(四)音字俱不翻,即西来之梵语经本,其音与字二者皆未经翻译。 p6590

上一篇:翻译 下一篇:翻译名义大集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六结
聂道真
妙莲
十波罗蜜
举一蔽诸
修华严奥旨妄尽还源观
大摄受
悦众
中立
初法明道
灯指比丘
瑜伽经
不净肉
九尊
出世间食
二宗释题
楞伽宗
井河
七日轮出
等无间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