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种色法

2025-05-20 19:25

总括诸法为十二处,摄属于法处而为意处之所对者有五,称为五种色法。即:极略色、极迥色、受所引色、遍计所起色、定所生自在色。(参阅“法处所摄色”3389) p11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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