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异诸蕴住在蕴中

2025-05-20 19:47

【我异诸蕴住在蕴中】 p0651 瑜伽六十五卷三页云:若计有我异诸蕴者;此所计我,为是无常?为是常耶?若无常者;则所计我,剎那剎那,异起异灭;此处异死,余处异生;异作,异受,斯过自至。又诸异蕴别有一我,若内,若外,若二中间,有生有灭,都不可得。是故此计,不应道理。若我常者;无有变异,是其常相。此所计我,若无变异;二因缘变,皆不应理。非于当来,亦非现法。若于当来我无变者;便应无生无老无病无死无损;亦复不应一时为天,一时为人,或为傍生,或为鬼趣,或时为彼那落迦等。于现法中,我若不变;便应于彼爱非爱等种种境界,无乐无苦,无爱无恚。亦无有痴。略说不应由苦乐等之所变异,不应随一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变异。如是我于当来现法,无变异故;不应为乐之所饶益,亦不应为属彼烦恼之所染污,不应因此行法非法,不应为苦之所损害,亦不应为属彼烦恼之所染污,不应因此行法非法。此我如是于现法中,与法非法,不相应故;于当来世爱非爱身,无因缘故;应不得生。由此道理,汝应不计此常住我,由别内身变异所作于当来世生老死等种种变异。如是此我,便无各别内身生老病死等时,乐时苦时,及染污时;则应毕竟解脱清净。是故此计不应道理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解脱通达
法性法住法界
无罪
五知根
极欢喜住菩萨受生
六种鄙碎士夫鄙碎行相
诸行是心果
六二缘经证
六欲天受妙欲境
别解脱律仪异名
过去言依
四种业
自在常住能生世间不得成立
小法
第一无明与其能引所引缘起作等起缘
不轻法师
五种宣说广大果利益
识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