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界有对

2026-04-21 21:40

【境界有对】 p1289

俱舍论二卷一页云:境界有对,谓十二界,法界一分;诸有境法,于色等境。故施设论,作如是言:有眼、于水有碍,非陆。如鱼等眼。有眼,于陆有碍,非水。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。有眼,俱碍。如毕舍遮室兽摩罗,及捕鱼人虾蟆等眼。有俱非碍。谓除前相。有眼,于夜有碍,非昼。如诸蝙蝠鸺鹠等眼。有眼,于昼有碍,非夜。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。有眼俱碍。如狗野干马豹豺狼猫狸等眼。有俱非碍。谓除前相。此等名为境界有对。

二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六卷二页云:境界有对者:如眼根等诸有境法,各于自境界,有所拘碍。如是名为境界有对。

上一篇:尽智与无生智差别 下一篇:轻安相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圣位经欲界生必不往生色无色界
灭尽三摩钵底
具分修作意
于怨害有情所修无常想
非随业转法
利养悭
销融
诸有为相
烦恼与诸受相应
见道亦名无相
本性住种
色处法处建立别名因缘
有相毗钵舍那
正知修习
离虚妄语妙行
缘五事境舍恶分别
生圆满
四行了集谛相
日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