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示因

2025-05-20 22:45

为无始以来六种妄想的习因之一。即以一念妄情之生,必有所作善恶业之相;犹如灯之照物,显然可见者,称为显示因。[大乘入楞伽经卷二、大明三藏法数卷二十六](参阅“六因”1256) p6922

上一篇:显示 下一篇:显色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贞元新定释教目录
腊佛
荒行
迷黎麻罗
草木
密严经
祝圣
荆州
古清凉传
麻迷
丧葬仪规
石室善玖
焦山
顶戴
禅苑蒙求瑶林
祠堂经
婆罗门子命终爱念不离经
顶巢
婆罗门
云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