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相

2025-05-20 23:06

又作自相。“共相”之对称。谓一人所感,一人受用之相,如色法中五根等正报。正报之亲因缘种子称为不共相种子,受不共业种子之资助而起现行,即不共之正报。又分为不共中不共、不共中共二种。如五根中之胜义根(五根之实体)独为自识所依用,不与他人共同受用,故称为不共中不共;五根之扶尘根(五根之外形)虽亦各人有其特殊相异之五根,然与他人共通而受用,故称为不共中共。[成唯识论卷二、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](参阅“共相”2195) p966

上一篇:不共法 下一篇:不共教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慧严
维威卡难达
普为乘教宗
明旷
明觉禅师语录
五种甚深
常行三昧
善定
四事先苦后乐
回因向果
静虑律仪
对偏正
华严社
义褒
鬼城
报生三昧
表义名言
加持杖
斑足王
三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