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放下屠刀立地成佛
对扬
种智院大学
妙幢相三昧
佛部
佛手岩
缘觉
佛行离地三意
撰号
有顶惑
安廪
好坚树
阇婆隶
由旬
玄琬
烧香侍者
鄯善国
锡兰佛教
古先印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