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怛特罗佛教
意气金刚女
家镇
竿头进步
八大总持王经
兴圣寺
道宠
三言声
瞿折罗国
二木
化度寺
澄观
黄檗山
敬天寺
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
历劫迂回
华严五十五所绘卷
水火定
衣角罗
愚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