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合掌
如敏
经赞
朅地罗树
迹化
道和
矢石
椁示双趺
有漏善
爱河
四祖山
法界观
师资
颇尼多
通奇
十种修三昧法
下品戒
无愧
通容
假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