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三无明
三分科经
十智
八种别解脱律仪无表色
二种薰
二宿因力
一通
一遍上人语录
曹溪山
得度
理善
紫罗帐
寄显四相
索菩萨
神迥
鬼号神泣
秣菟罗国
能生支
逸然性融
圆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