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天王如来
内众
五种增上缘
五根本
五方便念佛门
五十六亿七千万岁
驴鞍桥
宝莲寺
不染污
尸弃大梵
女锁
大乘
三期末劫
三不护
十喻
八福生处
二种羯磨
二祖断臂
一异四句
一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