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

2025-05-20 23:06

梵语 āvenika,巴利语同。指不共同,即独特之法。如十力、四无畏等十八法唯独佛所得,余阿罗汉等圣者则未能通,故称为不共法。又如阿赖耶根本识为诸识所共依者,故称共依;六根则仅为六识各自之所依,故称不共依。此外,诸法各自之性相称为自相,亦称不共相;有情各自所感异熟果之业,称不共业。又因明论式中,自(立论者)他(问难者)共同认可,称为共许;自他不共同认可,则称不共许。[俱舍论卷二十七、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八](参阅“共不共”2192) p9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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