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所

2025-05-20 05:19

(术语)二法对待之时,自动之法,谓为能。不动之法,谓为所。如能缘所缘能见所见等。世言原告,即为能告。被告即为所告也。金刚经新注一曰:般若妙理亡能所,绝待对。

上一篇:能门 下一篇:能持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涅槃像曼陀罗
香姓
疑结
悲母
唯识述记
三千床座
八胜处
臂香
开元寺
帝隶路迦也吠阇耶
善时分天
百八句
婆沙四大论师
婆私吒
紫磨忍辱
洁斋
金刚慧
百八尊
云门一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