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见有对色

2025-05-20 23:10

三种色之一。指十一色法中之五根、四尘。五根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其胜义根及声、香、味、触四尘等,均非眼所能见及者,乃由极微所成,具对碍之自性,故称不可见有对色。[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三](参阅“三色”550) p9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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