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不净肉

2025-05-20 23:46

为十诵律卷二十六所载三种不许食用之肉,即:(一)见杀,见是生物为我而杀。(二)闻杀,于可信之人,闻此生物为我而杀。(三)疑杀,此处无有屠家,亦无自死之物,有为我而杀之嫌疑者。(参阅“三种净肉”657) p530

上一篇:三不坚法 下一篇:三不善根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法华三大部补注
法华八讲
齿木
曲木据位
道通
圆顿戒
夹山挥剑
奉加
金刚业菩萨
七大
无住处涅槃
铁橛子
天竺样
随他权教
静虑律仪无表色
无量寿经钞
凤岩寺
寺社奉行
梵天王
羼提仙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