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不净肉

2025-05-20 23:46

为十诵律卷二十六所载三种不许食用之肉,即:(一)见杀,见是生物为我而杀。(二)闻杀,于可信之人,闻此生物为我而杀。(三)疑杀,此处无有屠家,亦无自死之物,有为我而杀之嫌疑者。(参阅“三种净肉”657) p530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头鐼
灌顶印明
心所
黄梅
王玄策
白延
见行
法假
彼同分
光明童子因缘经
勤操
三部假名钞
觉生寺
崇慧
四重八重
一法界
有解
醍醐
尽虚空界
阿梨耶斯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