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灭不待因
无明盖与爱结
俱不成
缘分别所起事境烦恼
非随有转法及非有为因法
阇烂达罗国
势速差别有多种
顺解脱分善根
迦腻色迦王降龙
眼等五根各于四处增上
利益安乐诸天及人
四种意趣
常守尸罗
除遣疑盖方便
病等相
非黑非白无异熟业能尽诸业
不敬礼三宝戒
任持界
躭嗜遍躭嗜
计我与蕴非卽非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