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住

2025-05-21 00:31

【识住】 p1433

俱舍论八卷九页云:此中何法名为识住?谓彼所系五蕴四蕴,如其所应,是名识住。所余何故非识住耶?于余处皆有损坏识法故。余处者何?谓诸恶处、第四静虑、及与有顶。所以者何?由彼处有损坏识法,故非识住。何等名为损坏识法?谓诸恶处、有重苦受、能损于识。第四静虑、有无想受、及无想事,有顶天中、有灭尽定,能坏于识;令相续断。故非识住。复说若处、余处有情、心乐来止;若至于此,不更求出;说名识住。于诸恶处,二义俱无。第四静虑、心恒求出。谓诸异生、求入无想。若诸圣者,乐入净居、或无色处。若净居天,乐证寂灭。有顶昧劣,故非识住。

二解大毗婆沙论一百十七卷五页云:云何名识住?答:得识住相故。谓同分识,余缘故不生。非此不能生。故亦名识住。如泉池侧,置象马牛师子等口,以为注道。水不行时,非此为障。水若行者,为作所依。虽水不行;亦名注道。彼亦如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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