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摄他身出罪义利

2026-04-21 18:23

【引摄他身出罪义利】 p0378

瑜伽一百卷四页云:引摄他身出罪义利者:谓若所犯罪,彼实现行;是名真实。若复自知我能令彼出不善处,安不善处;如是名为能引义利。若他说法、敬事尊长,恭承病等,正加行时,无容举罪;是名应时。若举彼罪,诸余苾刍共为助伴;是名有伴。非此因缘能引破僧,如是名为第五清净。若所引摄出罪义利,具此五支;安住正念,无染污心,如慈善友,以柔软言,应引摄他出罪义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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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来洒病苾刍处
四记
内散乱
二法
业自在
五无堪能处
地居天
住不律仪者
三种有对
意业非戒
三十三天
转业及随转业
解了加行
法住智
六地
持僧伽胝及以衣钵正知而住
无明义
义施设建立
无尽最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