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制意

2025-05-21 01:23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(舍堕)第七,过分取衣戒。所以制不许过者,出家比丘,遇四因缘,夺失三衣,无由进业。笃信闻之,竭贫而施;宜应称施而受,彰己内有廉节之心,外则不恼施主,理数明然。今三衣已足,过分而取,长贪坏信;殊所不应,故所以制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六·一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
畜重物开制
欲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