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作佛像身应具足

2025-05-21 01:23

亦名:不应造作半身佛像

行事钞·僧像致敬篇:“不应造作半身佛像。若有形像,身不具足,当密藏覆,劝人令治;治具足已,然后显示。见毁坏像,应当志心,供养恭敬,如完无别。如是供养,要身自作;自若无力,当为他使,亦劝他人令作助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令密藏者,不生善故。令恭敬者,恐生慢故。今时有作涌壁,或画佛首相,并宜藏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七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通持犯 下一篇:造像造法造寺道俗两殊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比丘受用施物四种
尼覆藏他重罪戒犯相
戒与律仪
学悔沙弥
坏生种戒缘起
别请五百罗汉不如僧次一凡夫僧
乘乘戒老病暂开
食处过受戒犯缘
观军戒制意
与非亲尼衣戒缘起
波罗夷戒重乞
比丘受用施物厌治方便
尼萨耆波逸提
戒与威仪
学家
坏生种戒约离地辨犯
僧物四种
别众食与盗僧祇食
乃至三谏舍者善
食处过受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