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上一篇:与外道食戒缘起 下一篇:与女人同行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正经
对首羯磨三十三法
强敷坐戒制意
夺比丘衣戒开缘
受随二无作戒同异
假名宗
不净观
开制互立
沙弥三品
畜长衣过限戒长衣量
正法疾灭相
对首羯磨
弟子随师行法
夺比丘衣戒缘起
受随二无作
假名僧
不净钵食
门师
行骂戒骂相
沙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