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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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兰遮罪相
佛说戒唯简净
不等受食戒缘起
衣说净心念法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开缘
异分事中取片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