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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羯磨所秉之人
佛塔中宿戒开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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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钱宝戒金相三种
露身白衣舍戒缘起
比丘供养父母以法开悟
诃责法并解
劝居士增衣价戒犯缘
破僧违谏戒犯缘
受具戒十六轻遮
比丘制听二物
依止阿阇梨五事
僧众大小约夏分位
摄僧三小界量
黑毛卧具戒犯缘
十事生瞋
摄食界制意
三衣须却刺
别众食戒释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