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罪相开遮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萨婆多,沙弥不为三宝缘有利益者而掘地,犯罪。五分,下三众无故造罪,亦吉罗。四分律结吉罗,谓无缘而损伤;乃至不受食残宿自煮等,无人则开,有净人故作,则结吉罗,例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多论唯明掘地开制;五分通示一切法制;四分略列犯相,余可准知,故云例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四○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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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请十师法
说戒默妄是障道法
安居不结前后得罪有二
行事钞撰述年代
受请行食法
二顺从
四依法制意
忏僧残波利婆沙界内见僧法
阳焰
受具戒前问遮难意
摄僧戒场唱相法
兜罗贮蓐戒制意
双持双犯单持只犯
阿罗汉
竖义者
不用意受食戒释名
谛听善思念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