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故须知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

上一篇:沙弥大僧持奉行同 下一篇:沙弥尼出家受戒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沙弥安居受日法
疑恼比丘戒制意
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戒境是制法所依发戒正本
如水乳合
向塔舒脚戒缘起
僧伽
作如是因缘非余非威仪
不系钵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开缘
与人女粗语戒缘起
沙弥大僧持奉行同
疑恼比丘六事
杀出家成罗汉道父母为得几逆
尼入僧寺法
戒境
如是佛弟子众得增益
名字
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