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同受请

2026-04-21 17:28

亦名:下众同受请

行事钞·讣请设则篇:“善见,檀越请比丘,沙弥虽未受具,亦入比丘数。涅槃,乃至未受十戒,亦得受请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论约法同,经听形同,无非皆为解脱出家,即堪受供。涅槃云,虽未受戒,已堕僧数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六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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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人僧
护自煮
六念法
众主知能谏之人五法不须受
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
三衣受法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缘起
受具戒白四羯磨
入王宫门戒犯缘
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不用意受食戒开缘
月望衣过限戒三位
理和
治法九种
畜贵物开缘
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
冢间坐十利
颊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