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 下一篇: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毁毗尼戒杂碎戒
说戒人法是非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戒论
明了论疏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犯缘
反钞白衣舍戒缘起
戒法重受通塞
驱他出聚戒开缘
不学无知罪相
说法诸说是非
叉腰白衣舍戒开缘
不足数义加二人
二持就位优劣
与外道食戒制意
破戒比丘受持戒者礼拜得八轻法
美食
翻净中缘不净须翻
咒愿受食
差往王城结集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