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二部僧得施法

2026-04-21 18:24

亦名:二部僧得施法

子题:僧得施

随机羯磨·诸分衣法篇:“二部僧得施法。时有住处二部僧,多得可分衣物。时比丘僧多,比丘尼少,佛言,分作二分;无比丘尼,纯式叉摩那,亦分作二分;若纯沙弥尼,亦分作二分;若无三众,比丘僧应分。若比丘尼多,僧少若无,应分作二分;若乃至无沙弥者,比丘尼应分。得物已,至当部中,皆须作羯磨分。所以名僧得者,以施主心普均一化,物遍通十方,但有僧尼,皆沾其分,故名僧得。还须僧法羯磨,遮约十方来者,既作法已,现前自分;羯磨如后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七·一五)

济缘记释云:“本通施者,通五众故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三○·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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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